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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新聞再炒國道收費員的轉職問題

我看大部份的台灣人很少對他們這些人抱持同情

他們是約聘人員所以隨時都能叫他們走路,裡當跟一般臨時工沒兩樣

政府卻還有輔導他們轉職就業,雖然遠通做的不好......

我再ptt看到某些網友的發言覺得很有道裡↓

:適者生存而已,早一二十年就擺著沒進步 生於安樂 死於憂患 12/17 08:50
:ㄜ...滿足於安樂生活的人,將死在憂患的時代,是這樣吧 12/17 09:21
:早期進去光鮮亮麗?鬼話~這種工作不被淘汰我還覺得神奇 12/17 16:41
:收費員有光鮮亮麗??

我在某報導看到這句↓
前新營收費站收費員林碧煌痛批徐旭東的「同情說」,他不滿表示,遠東這麼大的財團都要人家同情,「我們收費員怎麼辦?」
林碧煌表示,目前成功轉職的收費員非常少,中南部的職缺更是少得可憐,遠通應該照合約保障所有人的工作權。
她強調,除了安置收費員,也要求遠通應該依勞基法,還給他們資遺費。

約聘員工想要資遣費?令人費解的問題,據說勞基法有分新舊制

然後我又看到這段報導↓
「遠通電收說要幫我們安排工作,但是我們的學歷都不高,他們說企業內部找不到適當的工作,一直到現在為止,9百多個收費員,只有43個被安排了工作,而沒有安排工作的,他們就叫我們自己去101人力銀行上面找...」,收費員陳小姐說,「你看,像遠東集團有愛買,我們可以去當收銀員啊」。
問題是遠東承諾了「原薪錄用」,收費員平均薪水達到3萬5左右,愛買的收銀員會有這樣的薪資條件嗎?

三萬五耶0.0

不是智缺,收錢結帳誰都會做阿,很容易把他們取代掉的!

我每天輪兩頭班,再公司待超過10小時薪水也不到3萬.......

只能說人比人真的是..........我不是人ㄎ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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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茶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